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天堂与地狱 #118

118.我不仅被天使

118.我不仅被天使告知,而且有时还蒙恩亲眼看到,主在天堂实实在在看似一轮太阳。因此,我很乐意用几句话来讲述我对主显为太阳的所见所闻。主并非在天堂,而是在众天堂之上看似一轮太阳;不是直接在头顶上,或在天顶,而是在天使面前正当中的高处。从相当远的距离看,祂出现在两个地方,一个在右眼前面,另一个在左眼前面。在右眼前面,祂看似一轮太阳,可以说光辉和大小恰如尘世太阳。但在左眼前面,祂看似一轮月亮,而非一轮太阳,可以说亮白和大小恰如我们地球的月亮,只是更光辉,周围还环绕着许多小月亮,可以说其中每一个都是一样的洁白和辉煌。主在两个地方看上去如此不同,是因为每个人都照着他接受主的品质而看见主。因此,那些以爱之良善接受祂的人以一种方式看见祂,那些以信之良善接受祂的人以另一种方式看见祂。那些以爱之良善接受祂的人看祂就像一轮太阳,这太阳照他们对主的接受而火红炽热;这些人在祂的属天国度。而那些以信之良善接受祂的人则看祂像一轮月亮,这月亮照他们对主的接受而洁白明亮;这些人在祂的属灵国度。这是因为爱之良善对应于火;因此,“火”在灵义上是指爱;信之良善对应于光,而“光”在灵义上是指信。

主之所以出现在眼睛前面,是因为属于心智的内层通过眼睛观看,出于爱之良善通过右眼观看,出于信之良善通过左眼观看。事实上,无论对天使还是世人来说,右边的一切事物皆对应于真理所源自的良善,左边的一切事物皆对应于源自良善的真理。信之良善本质上是源自良善的真理。

注:主在天堂看似一轮太阳,并且就是天堂的太阳(1053, 3636, 3643, 4060节)。主被那些在对主之爱居于主导地位的属天国度的天使看为一轮太阳,被那些在对邻之仁和信居于主导地位的属灵国度的天使看为一轮月亮(1521, 1529-1531, 1837, 4696节)。主在右眼前面正中间的高处看似一轮太阳,在左眼前面看似一轮月亮(1053, 1521, 1529-1531, 3636, 3643, 4321, 5097, 7078, 7083, 7173, 7270, 8812, 10809节)。主看似一轮太阳和一轮月亮(1531, 7173节)。主的神性本身远在祂在天堂的神性之上(7270, 8760节)。在圣言中,“火”在正反两方面意义上都表示爱(934, 4906, 5215节)。“圣火”或“天上的火”表示神性之爱(934, 6314, 6832节)。“地狱之火”表示对自我和尘世的爱,以及这些爱的一切欲望(1861, 5071, 6314, 6832, 7575, 10747节)。爱是生命之火,生命本身实际上来自它(4906, 5071, 6032, 6314节)。“光”表示信之真理(3195, 3485, 3636, 3643, 3993, 4302, 4413, 4415, 9548, 9684节)。左眼的视觉对应于信之真理,右眼的视觉对应于它们的良善(4410, 6923节)。在人右边的事物与真理所源自的良善有关,在人左边的事物与源自良善的真理有关(9495, 9604节)。

天堂与地狱 #45

45.这一切清楚表明

45.这一切清楚表明,在天堂,正是良善将所有天使联系在一起,他们照良善的品质而被区分。然而,不是天使以这种方式将自己联系在一起,而是良善所来自的主将他们联系在一起。主引导他们,在他们之间进行联结和区分,并将他们维持在与其良善相称的自由中。主就这样将每个人维持在他自己的爱与信并聪明与智慧的生命,以及由此而来的幸福中。

注:一切自由皆属于爱与情感,因为人所爱的,就是他自由所行的(2870, 3158, 8987, 8990, 9585, 9591节)。自由因属于爱,故是每个人的生命及其快乐(2873节)。除了出于自由的东西外,没有什么东西看似是人自己的(2880)。真正的自由就是被主引领,因为被主引领就是被对良善与真理的爱引领(892, 905, 2872, 2886, 2890—2892, 9096, 9586-9591节)。

属天的奥秘 #8987

8987.“不要自由

8987.“不要自由出去”表服从的快乐。这从“自由出去”的含义清楚可知,“自由出去”是指争战之后的一种状态,它只是一种确认或强化并植入真理的状态,如前所述(8976, 8980, 8984节)。因为持续六年,被称为“七日”(创世记29:27, 28)的服事表示劳苦或某种争战,就是诸如那些充满真理,却未充满相应的良善,在灵义上由“希伯来奴仆”来表示的人所经历的那种。这些人具有这样的性质:他们无法重生,只能被改造。重生论及那些允许主通过被称为信之真理的真理把他们引向属灵生活的良善之人;而被改造则论及那些无法通过信之真理被引向属灵生活的良善,只能被引向属世生活的快乐之人。
那些允许自己重生的人照着信之诫命出于情感行事;但那些不允许自己重生,只允许自己被改造的人则不是出于情感,而是出于服从行事。区别在于:那些出于情感行事的人是从心里行事,这意味着他们在自由中行事,也为了真理而行真理,为了良善而行良善,因而为了邻舍而行仁爱。但那些出于服从行事的人不是以这种方式从心里行事,因此,不是在自由中行事。如果他们觉得自己的行为发自内心,是在自由中行出的,那么这是由于某种自我荣耀的东西使他们对自己的行为有如此的感觉。他们不会为了真理而行真理,为了良善而行良善,而是为了由这种荣耀所产生的快乐而如此行。因此,他们不会为了邻舍而向邻舍实践仁爱,而是为了叫他们自己能被人看到,并得到回报。由此明显可知“以色列人”所代表的人是谁,是何性质,“希伯来奴仆”所代表的人又是谁,是何性质。
但在如今的教会中,对这种区别的认识已经丧失了。原因在于,如今被宣布并称为是教会全部的,是信,而不是仁。然而,很少有人知道何为信。大多数人以为信在于知道那些教会教义所教导的事,在于坚定地相信它们是真的;却不认为信在于照它们生活。照之的生活被他们称为“道德生活”,他们将这种生活与教会的教义分开,并给它冠名为道德神学。然而,有学问的人却以为,信就是对他们通过主为他们受难并把他们从地狱赎回而得救的信心或信靠。他们说,那些拥有这种信心的人就得救了,因而唯信就能得救。但这些人没有想到的是,属于信的信心只能存在于那些过着仁爱生活的人身上。
这些就是对那些充满信之真理,却未充满相应的生活良善的人和那些充满与信之真理相对应的生活良善的人之间区别的认识已经丧失的原因。由于这种认识已经丧失了,所以现在所说关于那些充满真理,却未充满良善的人,就是“希伯来奴仆”所表之人的话,不可避免地显得牵强、奇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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